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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報記者報導】華航內訌勞資爭執工時定義 機師罷工陷僵局    首頁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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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新聞日報記者報導/1080211

 

華航內訌勞資爭執工時定義 機師罷工陷僵局

 

華航機師罷工已經3天,出入境旅客持續受到班機取消影響,勞資雙方糾結於工時定義,仍無交集,亦無後續談判時間表,華航內部同時出現地勤與機師對立現象,此波罷工還看不到盡頭。 華航機師自8日清晨6時展開罷工,3天來取消近60個航班,影響超過8400名旅客。明天罷工進入第4天,罷工機長超過500人,桃園機場預估華航19個航班(10出境、9入境)取消,受影響旅客約3639人,高雄機場有4航班、影響893人。

自8日清晨罷工發動以來,在第一線應付旅客需求與抱怨的地勤人員,今天下午也發動陳情抗議,約200人前往交通部要求拒絕工會訴求,並稱讚華航是幸福企業,呼籲罷工機師摸摸良心,回來開工。他們也質疑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信燕,身為長榮航空機師,卻主導華航罷工談判。

8日至今已累積500名以上華航機師加入罷工,勞資雙方於昨天進行6小時談判,最終破局,關鍵在於工會提出的5大訴求第一項──改善疲勞航班、增加機師派遣,要求長程航班8小時以上3人派遣,12小時以上4人派遣,始終因為雙方對工時定義岐異而未能達成共識。 交通部與會人員透露,華航原本要在談判中針對疲勞航班訴求讓步,但工會「臨時變掛」改稱8小時並非飛航時間(Flight Time, FT),而是指飛航執勤時間(Flight Duty Period, FDP),必須包括約2.5小時的飛航前報到準備及抵達時的地面作業時間。

機師工會接著提出改採飛航時間的要求,是7小時以上3人派遣,11小時以上4人派遣,並自稱讓步;華航未同意,工會再提7小時以上3 人派遣,12小時以上4人派遣,華航仍不同意。 今天雙方仍未對此達成任何共識,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說,他是第一次聽到採用飛航執勤時間來計算,也是第一次聽到機師工會這樣訴求,他不認同,因為國際上各家航空公司在規範航班人力派遣時,都是以飛航時間為依據。 交通部認為,機師工會長榮分會先前和長榮航空談疲勞航班改善時,就是用飛航時間,這次和華航溝通,卻臨時冒出飛航執勤時間,讓交通部不解。

李信燕則強調,目前華航超過7個小時以上航班,就佔了40%,這意味著有4成以上的航班都屬疲勞航班,「這個比例其實是算高的。」她說,許多機師都有過勞疑慮,會對飛安造成影響。 李信燕表示,7小時的航班還要加上1.5小時執勤準備及來回航班一小時地停時間,工作時間就是9.5小時,只有兩名機師,負荷很大。 由於罷工造成民怨,交通部今天上午召開應變會議,會後對外說明華航旅客賠償方案,包括旅行業者及散客受影響的交通費、食宿費,檢附單據即可實報實銷。 此外,華航今天公告,自8日至10日營收損失估約新台幣0.78億元,其他影響金額尚在估算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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